防火卷帘是在一定时间内连同框架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和完整性要求的卷帘,由帘板、卷轴、电机、导轨、支架、防护罩和控制机构等组成。
防火卷帘主要用于需要进行防火分隔的墙体,特别是防火墙.防火隔墙上因生产、使用等需要开设较大开口而又无法设置防火门时的防火分隔。
防火分隔部位设置防火卷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为保证安全,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防火分隔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m。
(2)防火卷帘应具有火灾时靠自重自动关闭的功能,不应采用水平、侧向防火卷帘。
(3)除另有规定外,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2018) 对所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要求。根据《门和卷帘的耐火实验方法》(GB/T 7633- -2008) 的相关要求,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